| 昌都地区商务局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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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4-29 15:53 文章来源:西藏昌都地区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各县商务局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》(国发[2004]23号)和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》(藏政发[2005]3号)文件精神,按照昌都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和安排,为切实做好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,努力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,着力保障食品安全,结合昌都地区实际,特作如下安排:
一、进一步加大对“三绿工程”的宣传力度,积极倡导绿色消费、培育绿色市场、开辟绿色通道。认真做好对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和信息监测工作。
二、 进一步加大对牲畜(家畜)屠宰场的日常监管工作。
严防病害肉、注水肉,不安全肉制品上市销售;严防猪链球菌和高致病禽流感疫情的传播。
三、 进一步加大对生活必需品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,重
点做好对粮、油、边销茶、加碘盐、水产品、肉制品、各类蔬菜和各种水果等品种的监管;认真做好对农贸综合市场,各大食品消费市场,动物养殖场,蔬菜基地的监管;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。
四、积极在有条件的食品市场开设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
食品、有机食品销售专区;在有条件的商场开设绿色食品、放心食品专柜。
五、各县要尽快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,建立上市销售食品安全市场责任制。在推进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的同时,加大对农家店和农牧区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,逐步建立食品监管的长效机制。
六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食品市场检查,特别是
要加强各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市场检查,确保我地市场放心食品的供应,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。
昌都地区商务局
二○○七年四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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